各市属学会、县市区科协:
现将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省科协国际部下发的《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通知》(科协咨发字〔2006〕007号)和《关于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的预通知》(科协咨发字〔2006〕008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办理,参团报名及问题咨询请联系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王增有 葛树忠
电话:6653894 传真:6242606 电子邮件:xhb-yt@163.com
附件1.关于转发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的预通知》的通知
附件2.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通知
附件3.关于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的预通知
烟台市科协学会部
2006年7月12日
关于转发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市科协、相关省级学会:
现将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通知》(科协咨发字〔2006〕007号)和《关于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的预通知》(科协咨发字〔2006〕008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办理,参团报名及问题咨询请联系省科协国际部。
省科协国际部联系人:邹长君、葛玉芝、孔海生
电话/传真:(0531)82063455
电子邮件:sdast@vip.163.com
山东省科协国际部
200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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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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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咨发字〔2006〕0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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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 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会同韩国产业技术财团(KOTEF),邀请日本有关机构(待定),定于2006年11月1-8日在韩国首都首尔举办“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韩国产业技术财团是韩国产业资源部直属的社团法人,机构中拥有超过20000家韩国企业和公司,是韩国政府从事企业之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机构,近年来取得了最具实效的合作成绩。
本论坛是系列性活动,此前已经举办三次,先后于2002年10月在韩国首尔、2003年12月在中国北京、2005年5月在日本东京举办。三次论坛举办都取得一定的实际成效。论坛加强了中、韩、日三国的各个产业部门之间的技术和经济合作,为企业提供了技术、生产、贸易合作的商机,帮助中国企业建立和拓展商务渠道。
本论坛邀请中国商务部、科技部和韩国产业资源部以及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和日本经济产业省作为支持单位。本届论坛预计会议规模500人。代表构成:从事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环境工程领域的企业,相关的管理、规划、贸易、生产、经营工作的管理者、投资者、企业家、市场研发专业人士;国家有关部委的领导同志。
一、时间
2006年11月1日至8日。
二、主办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韩国产业技术财团(KOTEF)
三、组织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韩国产业技术财团国际协力中心
四、韩国接待单位
韩国产业技术财团
五、论坛及交流考察地点
首尔、釜山。
六、内容
1.技术发展及产业合作论坛;
2.企业合作洽谈会;
3.参观韩国科技园区及高新技术公司。
七、参团人员有关要求
1.科技研发、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士;科技园区或开发区的管理、运行部门的负责人;各地科技部门的负责人。
2.信息产业、环境和生态工程、医药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公司的管理、研发人员。
八、参团说明
1.参团人员的差旅、食宿、往返交通费及专业考察等相关费用为8200元,由参团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请参团人员认真填写《回执表》,于7月30日前寄回至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工作方案附后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2005年4月1日
地 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100081)
联系人:李广宁、杨 颖 、闫树龄 电子信箱:cccst@cast.org.cn
电 话:010-62184931,62175100 传 真:010-62184931
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的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06年11月1-8日
2、地点:韩国首都首尔、韩国第二大城市釜山
3、规模:500人
二、组织机构 (待定)
1、中方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支持单位: 中国对外应用技术交流促进会、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2、韩方主办单位:韩国产业技术财团
支持单位:韩国产业资源部、韩国技术转让协会、韩国产业经贸研究院
承办单位:韩国产业技术财团亚洲协力中心
3、日方主办单位:(侍定)
三、内容
1、技术发展及产业合作论坛;
2、企业合作洽谈会;
3、参观韩国大邱科技园区及高新技术公司。
四、论坛致辞及主题报告
1、中国科协:论坛开幕致辞
2、商 务 部:《中、日、韩的经济技术合作》
3、科 技 部:《中国正在为建立创新性国家而努力》
4、中国生态学会:《中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五、分会场议题
1、信息和通信产业:中星微电子公司
2、能源和环境产业:恒有源公司
3、生命科学:中国国际医药开发研究中心
六、活动组成及形式
1、“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主题报告会及分会场专题研讨会相结合。研讨的重点是信息和通信产业、生命科学、能源和环境产业。
2、企业合作洽谈会:参观和考察韩国企业,吸引中韩日各国企业的自发参与,帮助国内企业寻找匹配对象,促进企业间实质性的技术投资合作。
3、参观考察韩国科技园区,韩、中、日企业寻求投资、合作、贸易的伙伴。
七、论坛议题
l 东亚地区高新技术发展的新形势、新前景及发展战略与对策;
l 加强中韩日经济技术合作及提高区域性国际竞争力;
l 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产业、技术与资本合作方案;
l 中国的生产技术革新,日本管理技术的优势,韩国技术开发的成功案例;
l 中国市场新兴产业现状及国外企业可能介入的项目和投资事业领域;
八、翻译
论坛提供韩语·汉语·日语的同声传译。协助商务谈判时所需的翻译。
九、合作项目对接和分会场发言
1、为了有的放矢地提供合作成功的机会,建议各参加单位提出准备与日、韩合作的意向及项目,提前报送给我们。我们将与对方进行项目交换和对接,并随时将日、韩方合作的意向发给国内单位,以提高项目合作的成功比例。
2、考虑到参会的日、韩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建议国内企业的合作项目要以小型项目为重点;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概括,简洁;使用日语和韩语。
3、参加单位可以申请在分会场发言,每人20分钟,请提前在7月1日前申报,在获准发言后进行准备。
4、发言内容要求体现国内相关行业或技术领域的较好水平,最好采用计算机投影方式发言。投影时的资料除采用中文外,尽量采用日语、韩语或者英语。
5、以上材料尽量用电子版报送给我中心,以便与韩、日企业进行项目交流与对接。
十、外事手续
1、因公护照办理签证需提供的材料:
(1)拟派出国(境)人员申请表原件(所在单位注明同意并加盖公章)、出国政审批件、征询函回复、出国任务确认件。
(2)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公护照原件(护照终页上必需有申请人签名)。
(3)填写《签证申请表》一份(表上的签名需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并贴近期(3个月以内)彩色2寸照片1张;相同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备用。
2、因私护照办理签证需提供的材料:
(1)如属公司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有2006年年检章),加盖公司公章;如属民间团体则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所在公司或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注明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从何时起在该公司任职、现任何职)。如申请人任职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申请人单位出具同意其持因私护照出访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3)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护照终页上必需有申请人签名)。
(4)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表上的签名必需与护照上的签名一致),并贴近期(3个月以内)彩色2寸照片一张;备用照片1张。
3、2006年8月1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邮寄至中国科技咨询中心。
地址:北京学院南路86号(100081)中国科技咨询中心 李广宁收。
电话:010-62137470,62103318 传真:62184931 Email:cccst@cast.org.cn
十一、出访费用
1、¥8200 元/人。包括:境外邀请函、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会议资料、会议翻译、会场、国外专业考察、签证、机场建设费、在国外的食宿(二人一间。需要住单间人员,加收¥3100元人民币)、交通、保险等费用。
2、请将出访费用于2006年8月1日前汇到以下帐户:
开户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注明:韩国会议
开户行:北京工商行紫竹院分理处(076)帐号:0200007609088103813
十二、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100081)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广宁、杨 颖、闫树龄 电子信箱:cccst@cast.org.cn
电 话:010-62184931,62175100 传 真:010-62184931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2006年4月1日
2006年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行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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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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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星期二) |
下午,在科技会堂报到注册,出国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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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星期三) |
上午,在首都机场乘机飞首尔;
晚上,参加欢迎晚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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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星期四) |
全天,参加商务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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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星期五) |
全天,企业合作洽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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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星期六) |
全天,科技园区考察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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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星期日) |
全天,首尔参观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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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星期一) |
全天,济州岛观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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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星期二) |
全天,釜山参观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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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星期三) |
乘机回国。 |
2006韩.中.日高技术商务论坛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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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中文)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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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
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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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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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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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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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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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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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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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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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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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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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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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在分会场的专题发言:
讲演人: 题 目:
2、希望考察哪些公司及合作意向:
公司类别: 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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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京需求 |
代定宾馆:( ); 返 程 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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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 公 章) |
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会同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与台北内湖科技园区发展协会合作,于2006年11月22至31日在台北组织举办“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会后还将考察台湾的科技园区、科技团体、科技企业。台北内湖科技园区是台湾地区最大和最具成长性的科技园区,众多的科技公司入住园区开展研发和生产。台湾在科技园区建设、科技企业运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学习的经验,此次赴台交流正是为了加强两岸的学术和技术交流与合作而组织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名称
海峡两岸科技园区建设研讨会代表团
二、交流考察时间
2006年11月22日至31日,往返全程10天。
三、组团机构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四、台湾接待单位
台北内湖科技园区发展协会
五、研讨会及交流考察地点
台北、台中、高雄。
六、考察内容
1.台湾的科技园区的组织、建设、管理、运行;
2.台湾的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及技术创新;
3.台湾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成果的转化及转让工作。
七、参团人员有关要求
1.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拥护党和国家对台政策。
2.科技研发、管理、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士;科技园区或开发区的管理、运行部门的负责人;各地科技部门的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参团说明
1.参照财政部有关标准,参团赴台人员的差旅、食宿、往返交通费及专业考察等相关费用为21500元,由赴台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赴台手续由中国科协统一办理,请各参团人员积极配合展团赴台手续的办理,认真填写和准备如下材料,于6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寄回至中国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1)中国科协赴台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
(2)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式四张;
(3)身份证影印本,一式一份;
(4)单位在职证明文件,一式一份。
3.参团基本日程安排附后。
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2006年4月10日
组织办公室(参团材料受理和参团人员汇总)
地址: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100081)
联系人:李广宁、杨颖、张晓军 电子信箱:peter126@126.com
联系电话:62184931 , 62175100 传真:62172055
中国科协赴台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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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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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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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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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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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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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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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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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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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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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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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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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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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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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内容(洽谈项目或论文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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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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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访起止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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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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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审批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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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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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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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联系人姓
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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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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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司局级单位或按规定有赴台审批权的开放城市的各主管业务局;2、如单位主要领导出访必须有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的意见;3、赴台审批部门指经国务院批准的有出国(境)审批权的单位或部门。4、离退休人员应同时出具医疗关系所在医院健康体检证明和台邀请方为赴台团组成员办理的医疗保险证明(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 |